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诊断高血压的新标准,对检出轻性高血压患者,以便进行及早的干预,具有重要意义。 但似乎不应把这个诊断标准和降压治疗目标等同起来。特别是对高龄老年患者,降压过度往往仍是不恰当的。 一位78岁的男病人,因鼻出血来急诊,发现血压210/110毫米汞柱,经止血和降压后,给予口服降压药回家。门诊随访过程中病人自觉良好。但血压通常在150~160/90~95毫米汞柱上下。医生认为未达到新标准,故在原用3种降压药基础上逐步加用其他降压药。直至同时服用8种药物,血压降到120/70毫米汞柱。此时,医生认为满意,但病人却出现了明显的体位性眩晕,行动困难。医生只好减药,血压回 另一位是94岁的老太太,平日血压150/90毫米汞柱左右。因频发室性早搏,医生给予心律平100毫克、缓释氯化钾0.5克,每日3次。2周后复查,早搏基本消失,血压平稳,自觉无不适。医生嘱停药,但病人有顾虑,遂减量维持。其后,病人因其他疾病,陆续加用了一些别的药。过了一段时间,病人诉精神因乏,特别是每逢吃饭时,稍微吃一点就头昏思睡,必须放下筷子,立即卧床,因而十分苦恼。查体:心率正常,无早搏,血压110/70毫米汞柱。医生分析认为,患者血压低于平日水平,进餐时由于血液向消化系统分流,引起一时性脑血流量减少。心律平等虽非降压药,但具有一定的降压作用。再次嘱停药,同时对其他药也做了简化和修改。不久后,血压回升至150/90毫米汞柱,上述症状完全消失。 类似病例并不十分罕见。上述第1个病例显然因为降压过度所致。第2个病例,医生并未有意使用降压药,仅因某些药物的副作用及几种药物并用时,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所致不良反应,引起了血压降低的后果。 应该肯定,确有不少报道表明,血压值低与心、脑、肾等重要器官受损的发病率呈负相关关系,提示降低原本过高的血压对这些器官具有保护作用。当然,这并非说明血压越低越好,前提是要保证供应这些器官血流所需的灌注压。 一般讲,青中年高血压病患者,如能通过改善心理状况,注意减肥、限盐、忌烟酒等综合措施,再加上必要的药物治疗,使血压恢复并保持在正常范围,对他们今后的健康长寿有肯定的好处。但对老年患者,特别是高龄老人,大多有不同程度的动脉硬化,动脉血管壁弹性减弱和管腔狭窄,循环阻力增高。一些老年人血压较年轻时高些,实际上可能是为克服这种阻力而自身调节的结果。通过这种自身调节,使体内重要器官的供血得以保持相对的正常。 老年人血压过高,当然会对心、脑、肾等器官造成损害,但如没有充分考虑到上述特点,把降压的目标值定得太低,就会导致这些器官的血流灌注减低,引起不良后果。 |